小学 XX 年“第一个宪法日暨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文件精神,12 月 4 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和高昌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 月 4 日上午 11:30—13:30(北京时间) 二、活动地点 xx 市青年中路步行街 三、参加单位 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详见附件 4)和高昌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上述单位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高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宣传单位桌椅摆放在青年中路步行街靠近火洲大酒店分店一侧。 四、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自行准备桌椅和宣传资料,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xq 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法治 xx 应知应做 50条》、“一反两讲”、《宗教极端势力的现实表现及其严重危害》及各单位行业法规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 2、开展法律咨询。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选派 3-5 名精通业务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3、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 xx”版画展评。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各要精心制作一块 4 米×2 米的展板(维汉双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去极端化”教育成果,法治xx 建设成就,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等为内容的法治宣传版画,在高昌区青年路葡萄长廊集中展示。 4、组织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市文广局组织现场文艺表演,表演期间设置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法律知识问答题由司法局负责准备。 5、举行“我是中国公民”集中宣誓活动,市司法局负责准备宣传横幅、布置宣誓场地,市文广局负责落实活动主持人和音响设备,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各派 10 名代表集中参加宣誓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请参加集中宣传的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于 12 月 4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位置。 2、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制作的展板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