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程序五篇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 程序 许可项目名称:《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 法定实施主体: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依据: 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14 号第十三条至二十三条)收费标准:不收费 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含补正、送达时间)。 1、受理 4 个工作日; 2、审核 4 个工作日; 3、复审 2 个工作日; 4、审定 2 个工作日; 5、制作行政许可决定 2 个工作日; 6、送达 3 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受理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受理。 许可变更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报告:要用正式文件,说明变更原因和变更事项,特别要说明是否发生了股权转让或改制,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 2、《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登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下载),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局签署意见;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事项变更的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证明材料; 4、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有关事项变更的批件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5、变更所涉及人员的任免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1- 6、拟任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7、拟任人员的个人简历(简历至少包括任职时间、从事药品生产管理工作经历等)及有关复印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 8、原企业章程; 9、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保证的自我声明(该声明在省局办事指南处下载); 10、有关变更事项如果不是企业法人来办理,则要出具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 12、省局认为应该补充的其它相关材料; 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资料: 1、 2、 3、 4、 9、 10、 11、1 2 变更企业类型需提交资料: 1、 2、 3、 4、 9、 10、 11、1 2 变更注册地址需提交资料: 1、 2、 3、 4、 9、 10、 11、1 2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