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及会议制度 业务招待管理办法 为加强业务接待管理,减少费用开支,周到细致地做好来客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采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对口接待的办法,由机关各科室负责接待
2、要先报批后实施
招待客人必须事先经局长安排或接待科室向局长请示,批准后方可接待
3、尽量缩减陪客人数,力求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做到热情周到
二、接待范围 1、检查指导工作者
主要指省局及各处室领导、地方党政及有关部门领导
2、会务、学习者
主要指行业内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人员、各县局和基层各单位参加会议人员
3、办理具体事务者
县局具体办事人员
三、接待规格 来客的身份和任务不同,接待的规格也不同
接待工作中要认真区分不同情况,做好细致周到的服务工作
一般分三种情况
1、高格接待
省局及各处室的领导、行业兄弟单位的领导、地方党政部门的领导等重要客人,应由单位领导出面相陪,办公室协助相关科室接待
2、普通接待
即来客到具体科室办理有关事宜,陪同者和来客的职务、级别大致一样,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
3、一般接待
主要是基层各单位人员或地方相关部门办理具体事宜,需要接待的
四、接待用餐 1、标准
高格招待每次餐费应控制在 1000 元/桌以内;普通招待每次餐费应控制在 600 元/桌以内;一般接待每次餐费应控制在 400 元/桌以内
接待用烟、用酒根据来客实际,由领导安排
接待用餐能安排在单位餐厅的,尽量安排在单位餐厅
2、烟酒管理
接待前,接待科室事先填写“来宾接待安排表”,局长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后领用
3、账务处理
接待完毕,接待科室凭“来宾接待安排表”及接待发票到财务科报销
五、接待住宿 1、按对口接待的办法,由负责接待的科室在客人到来之前联系客房,提前预定
2、客人住宿的宾馆、房间类型及房间是否需要摆放水果、香烟须先经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