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 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年)》,加快推进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进步和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用水效率, 根据《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号 )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一、基本思路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制度、引导用水企业用水效率全面提升为目标,在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基础上,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定期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通过政策鼓励、标准引导,树立先进典型,促进企业向水效领跑者学习,形成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水型工业体系建设
二、实施范围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技术工艺水平及发展趋势、节水潜力等情况,结合用水计量、节水设备、标准及管理等现状,选择钢铁、乙烯、纺织染整、造纸、味精等行业先行先试, 以后逐步扩展实施范围,形成覆盖电力、 钢铁、 纺织、造纸、石化、 化工、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的水效领跑者制度
三、入围条件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2 / 20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四)年取水量超过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上一年度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四、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依托各级工业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