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是培养大学生科研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为促进我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实施条例》,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素质科技人才培养,特制定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暂行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目的:按照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根本要求,广泛吸引和推动广大在校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刻苦钻研,增强能力,勇于创新,多出成果,调动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自觉性
为迎接新世纪挑战奠定坚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学术和科技上有作为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学院成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科研教学实践工作的院领导及系部、研究所领导组成,领导成员由各年级辅导员、各班副班长或者科技委员组成,领导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第四条学院成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聘请各学科的专家、老师担任指导委员会委员负责指导、实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受聘担任有关学术科技竞赛评委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与创新协会是大学生进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社团组织,学院鼓励并扶持此类社团的建设
大学生科技与创新协会要在院团委的管理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
第六条各系、研究所要相应成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积极组织、指导、支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第三章活动内容及形式第七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内容:非专业的兴趣项目的理论探讨、实验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所学课程与专业的相关课题的理论探讨、实验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科普宣传、科研成果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