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掘进队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机械维修工受分管机电副队长的直接领导,主要负责机电队分管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维修,并负责大型工程的设备安装工作
第 2 条 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巡检、维修,在检查巡视设备过程中,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果断迅速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
第 3 条 检查本岗位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
要仔细填好维修和巡检记录,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第 4 条 在维修和巡查过程中,仔细执行“一看”, “二听”、“三嗅”、“四摸”的检查方法,同时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标准和完好标准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区队领导,并实行相应应急措施
第 5 条 负责提出大、中、小修计划内容,并负责提出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和工具等
第 6 条 负责管好备足分管设备的备品备件,润滑油料及其他材料
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装运上井,并负责按指定地点卸车
第 7 条 交班前,交班维修工应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将本班所进行的操作及事故处理、异常情况及实行的措施,详细地记入交接班记录
第 8 条 发生机电事故时,要随叫随到,任劳任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 9 条 严格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菜单式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
二、责任追究 第 10 条 严格各种记录责任制落实
对各种记录要仔细填写
错填,漏填,乱写乱画不仔细填写的追究填写人责任,并罚款 50 元
第 11 条 严格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
否则,罚款 50 元
第 12 条 严格工作责任制落实
每天检修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
否则,罚款 50 元
第 13 条 上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