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推动县城设施规划编制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仔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9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加快推动全县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根据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优势互补、城乡统筹的要求,以城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进展的全局性基础设施项目作出战略性安排。既要立足当前需要,又要着眼于未来进展,做到适度超前,分布实施。各专项规划要相互协调衔接,充分发挥专项规划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健康进展。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本次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供水、排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电力、弱电、防洪、竖向及管线综合等十项专项规划。规划范围是县行政辖区。要求年年底前至少完成5 项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编制要求 (一)为确保专项规划编制质量,须委托具备相应规划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二)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立公众参加、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科学机制。 (三)专项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要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进展目标、基础设施的法律规范标准和省、市对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组织实施。 (四)各职能部门要尽快讨论提出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目录和内容提要,在规定完成的规划年限内合理确定编制时间和规划编制组织方案,逐步有序地全面完成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内容及分工 (一)综合交通规划(含停车场规划)(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城市供水规划(县水务局组织编制) (三)城市排水(雨水、污水)规划(县规划局组织编制) (四)城市燃气规划(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编制,中油昆仑燃气公司分公司、津滨燃气公司等单位配合) (五)城市供热规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县万通供热有限公司等单位配合) (六)城市电力规划(县供电公司组织编制) (七)城市弱电规划(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编制,广电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国顺工程建设公司等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