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旬检月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将安委会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公司平安管理的进展水平,将隐患毁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的平安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第二条检查分组状况 1、平安组 组长:平安环保部长 2、生产组 组长:生产副总 3、机电组 组长:机电副总 4、文明卫生组组长:党群口负责人 5、危险源组组长:平安环保部副部长 第三条 组织工作 1、 “旬检月评”工作由平安环保部组织实施。 2、 每旬的第一个周三为检查日(如遇特别状况另行通知);每月三次检查分四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 各组三次检查的笼罩面必需达 100%。 4、 每次检查之后,各组长负责填写《隐患排查表》,并予以打分或扣款(按公司绩效考核标准),排查表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次日交平安环保部汇总。 5、 平安环保部汇总后按车间、按分管原则准时找各级领导签字,提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由平安环保部在周五安办会予以通报并按“三定”时间予以复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出新问题,同时对上次检查的平安隐患问题予以复查、督促,重复隐患要加倍处罚。 7、 月末,由平安环保部将三次检查状况汇总,按平安绩效考核管理方法评分,作为平安绩效考核嘉奖排名的主要依据。 8、 重大平安隐患问题由平安环保部向车间下达《重大平安隐患整改“三定”通知单》,如遇特别状况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车间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平安环保部,否则,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 几点要求: 1、参加“旬检月评”人员,各组长要认真组织,要求参检人员对检查区域、查隐患的条数、内容都要落实到人员,检查补助根据检查人的签字予以发放,不检查不得补助。 2、参加“旬检月评”人员,每次必需检查出一条以上的隐患,否则视为未参加检查,不得补助。 3、对检查人实行检查人与检查区域事故联责追究制度。 4、假如各组的组长出差或外出,由副组长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