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方案: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方案为仔细贯彻落实《**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1、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重点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2、检查内容 1、所有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2、实行专店销售的,是否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它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大于 10 平方米以上,其周边 50 米范围内是否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严防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现象发生; 4、零售网点储存量是否在 30 自然箱以内; 5、周围 100 米内是否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储存设施; 6、周围 50 米内是否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7、各零售网点是否有消防器材装备; 8、是否采购、销售含氯酸钾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9、烟花爆竹配送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 2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时间安排: 从 2024 年 1 月 20 日至 2 月 25 日,本局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 月 20 日至 2 月 2 日将由本局安全监管三科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主管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零售网点规划设置、批发企业仓库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2 月 3 日至 2 月 25 日,本局将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重点督导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打非治违”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农历小年(腊月二十三)至元宵节(正月十六)期间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安全条件、零售网点现场安全、商品运输配送、大型烟花晚会举办等安全情况(具体检查安排附后)。 第 3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以及每一个检查人员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每个县(市)区、每个批发企业和零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