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5年 9 月 26 日股东大会通过。 2008 年 5 月 5 日 2008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09 年 12 月 18 日更名。2011 年 8 月 26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2年 6 月 10 日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2013 年 9 月 5 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5 年 5 月 13 日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 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行系依照《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1997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中文全称: 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XXX 银行;英文全称: BANK OF JIAXING CO.,LTD ,简称: BANK OF JIAXING 。第四条本行住所: XXX 市昌盛南路 1001 号,邮编: 314001。第五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1,385,000元,本行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第六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本行股份总额为壹拾肆亿贰仟壹佰叁拾捌万伍仟,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本行全部注册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本行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股东作为本行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合法权益,本行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九条本行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层是指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依法开展各项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本行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第十二条本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