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规程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2010]27号)及《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财农[2010]137号)规定,现制定如下操作规程:一、建设目标全市2010-2012年计划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20个争创国家级基地5个、省级基地15个;建设市级基地100个
二、建设主体在我市区域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木花卉业生产基地建设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事业单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土地租赁或与基地村、农户签订种植合同,加入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形式,带动农户或基地进行标准化生产
三、建设要求(一)生产规模:基地必须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主导产品突出,产品特色明显
1、种植业(1)露地蔬菜(含草莓、食用菌、瓜果、水生蔬菜)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500亩以上;(2)设施栽培(含草莓、食用菌、瓜果)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3)粮油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2000亩以上,总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
2、畜牧业(1)种猪场示范基地:年存栏300头以上;(2)商品猪场示范基地:猪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5000头以上;(3)奶牛场示范基地:存栏150头以上;(4)规模肉禽场示范基地:年出栏100万只以上;(5)种鸡场示范基地:存栏10万套以上;(6)种鸭场示范基地:存栏3万套以上
3、水产业(1)优质高效渔业示范基地:精养集中连片300亩以上;(2)生态养殖渔业示范基地:大水面的水库、湖泊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
4、林木花卉业(1)用材林、生态林示范基地:500亩以上;(2)苗木示范基地:核心区200亩以上,总面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