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11年52号文)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2011〕5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如下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1
设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支农资金范围,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农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3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省、市、县区按5:3:1:1比例筹集建设资金
列入全国专项规划建设的小型水库,中央、省、市、县区按3:4:1
5比例筹集建设资金;列入省级计划建设的小型水库,按省与市(含县区)1:1比例承担建设资金
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列入省计划的新建农村客运站,市财政按省补标准1:1配套,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本项目决算金额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凡列入市级的土地整治项目:宅基地复垦整理按新增耕地面积,市财政每亩给予6万元补助;其他市级土地整理项目,市财政按有关规定承担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经国家、省批准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财政按照规定安排足额配套资金,农民筹资部分,由市县财政代筹
整合巢湖湿地保护、粮食大县、油料大县和生猪大县奖励等项目和资金,加大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推进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三、推进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竞争力农业产业化
(一)农业产业化
市农委每年初制订农业产业化投资重点领域指南,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发布一次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向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