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阳东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组织,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本社区以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
第三条本章程根据社会及我社区发展状况适时进行修改,由向阳东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向阳东里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向阳东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章程一经通过,向阳东里社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及驻社区单位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向阳东里社区的权力机构
根据本社区实际,居民会议采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式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依法选举产生和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3、听取并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研究、讨论并决定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4、讨论制定和修订《向阳东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向阳东里社区居民公约》5、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的职责:1、参加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社区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2、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3、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