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大学校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高校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可导致疾病,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为加强小学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造校内内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依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导部《小学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学公共场所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方法所指公共场所包括以下单位(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高校生活动中央、高校生俱乐部、计算机房、公共浴室、宾馆(学术沟通中央所属的学人、学府、学林)、商店、书店。 第二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第四条 小学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为制造良好的校内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提供须要的条件。 第五条 图书馆、博物馆、校长办公室、宣扬部、团委、后勤处、学术沟通中央、体育学院、有计算机房的学院(中央)、开办商店或书店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规矩和小学有关规定,建立并完美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常常性检查,主动接受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小学职能部门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准时组织整改。 第六条 本方法列为公共场所的单位或场所,必需严格执行小学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卫生管理规则制度,建立卫生责任制,把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到实处,对自身卫生情况和制度落实状况常常进行自查。 第七条 本方法列为公共场所并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必需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需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第八条 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在体育馆、游泳馆、计算机房、宾馆、商店、书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三章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第九条 图书馆、博物馆、计算机房、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高校生活动中央、高校生俱乐部的卫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卫生制度,室(馆)内环境洁净、窗明几净,采纳湿式清扫,准时清除垃圾污物,无异味、无鼠害、虫害。 (二)每日开窗进行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要安装机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