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一、毕业生报到须知1、市属中专毕业生凭市教育局签发并加盖了“吉安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报到证》到生源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报到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凭省教育厅签发并加盖了“江西省教育厅毕业生专用章”的《报到证》到本中心报到
3、省外院校回本市就业的吉安籍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到江西省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分办)办理相关手续并加盖“江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方可到本中心报到
4、非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到本市就业的,须到省毕分办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后方可到本中心报到
二、毕业生择业代理服务须知1、毕业生尚未就业或在个、私企业“就业”的,在2—3年内可申请保留毕业生的派遣资格,以便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出国深造,本中心提供代理服务
2、申请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中心将提供户籍托管(挂靠吉州区四街派出所毕业生集体户口)、出具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出国等证明、提供就业信息及推荐就业单位、办理见习期工资(转正定级及工资晋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预备党员的转正等系列服务
3、按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文件规定,中心可收取毕业生择业代理服务费25元/人/月,但考虑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特优惠收费标准降为10元/人/月
4、办理择业代理程序:毕业生填写《江西省吉安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代理申请登记表》申请择业代理→到农行韶山分理处缴款→凭银行缴款发票办理择业代理相关手续→凭本中心出具的证明、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的原件(含毕业证的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三、市属中专院校毕业生遗失补办报到证须知1、井冈山学院(原卫校、职业技术学院的中专生)、井冈山经贸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师范、井冈山附属艺术学校五所学校遗失报到证的中专毕业生在本中心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