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服务指南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服务指南一、 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法人或自然人。 二、 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 四、受理机构重庆市规划局和主城区各规划分局。 五、决定机构重庆市规划局和主城区各规划分局。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一)建设项目对于出让用地,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预审和审查,出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对于划拨用地及已在用地许可证阶段通过设计方案审查的,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二)市政项目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含附图)。 2、符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及其附图的要求。 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建设工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该建筑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全部应拆迁建筑物已拆除,应拆除而未拆除建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已注销。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八、申请材料目录(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预审(1)书面申请(填写建设项目申请表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原件 1 份);(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附具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原件 2 份,附电子文档);(3)三维仿真建筑简模(限纳入三维仿真系统辅助建筑规划管理,多方案比选的应提交多个方案的简模),需要报规委会专家咨询会或建筑设计方案专家咨询会的项目应提交三维仿真建筑精模;(4)《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原件 2 份);(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应提交国土部门相关意见,原件 1 份)。 (二)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1)书面申请(原件 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核原件)或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