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利局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人(甲方): ___________水利局受托人(乙方):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协议书:第一条 委托内容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乙方代为行使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委托内容为: 1. 向违反水资源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 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案件涉及的物品、财产等; 3. 拍卖、变卖查封、扣押的物品、财产等; 4. 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案件涉及的书证、单据; 5. 负责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物品、财产的保管、保全; 6. 对涉嫌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7. 进行其他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第二条 委托人的责任1.甲方应根据水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行政执法工作。2.甲方依法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涉嫌违法单位或个人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第三条 受托人的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乙方应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依法、公正、严谨、独立、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乙方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调查取证的过程,对违法情况给出事实情况的认定,制定性质恰当的处理意见及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3.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全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物品、财产等,同时在保全期间进行定期检查、保护工作,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核实物品、财产的数量、价值,并于保全期限届满时向委托人提供物品、财产的保全及处置情况报告。4.对于未能及时完成委托任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费用问题1.委托人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执法所需的相关费用,委托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如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费用,则需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赔偿。第五条 协议解除1.在委托期限内,如甲方需要变更委托,应重新签订协议;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委托无法完成、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终止、纠纷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双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水利局乙方(盖章): 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签订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