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证据清单【篇一: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案例】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案例发布日期:2010-10-03作者:范其勋律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西民初字第08598号原告王文学,男,汉族,1978年11月29日出生,农民,住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喧哗街26号3单元102室
委托代理人孙继承,北京市法大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
委托代理人范其勋,北京市法大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15层
负责人刘铮,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屹,北京市亦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文学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建勋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王文学的委托代理人孙继承与范其勋、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屹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文学诉称:2010年1月29日,王文学以其名下的车辆号牌号码为京psl532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为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且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限为自2010年1月30日起至2011年1月29日止
2010年2月21日,王文学的亲戚吴铁成驾驶保险车辆行驶至河北省平泉县时,因躲避对面车辆驶入路边沟内,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认定,吴铁成负该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文学为修理保险车辆,支出了修理费38015元
此外,为了清理事故现场,王文学支付了吊车费1500、施救费(拖车费)2800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王文学将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形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并且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保险金的请求
但是,保险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向王文学发出了拒赔通知书,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