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_第1页
1/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 1. 物流公司的罐车(以下简称罐车)须向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上海市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后方能使用。 2. 罐车应符合 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 罐车车辆标志必须符合 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4. 车辆的排气管应采纳前置式,安装火星熄灭装置,随车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车辆须安装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 5. 汽车罐车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汽车罐车。 6. 带泵罐车的卸液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单位须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 7. 带泵罐车须“专车专用”(用于加气站),不允许挪作他用。 8. 罐车随车人员每日对卸液装置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路系统、泵、流量计、紧急切断阀、球阀等)并记录。 9. 在装卸液过程中须加强现场监护,罐车随车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做好记录。 10.物流公司须对罐车随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演练等。 11.罐车在外单位卸液时,须要求对方提供合格的卸液软管检验报告,如对方不能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应拒绝卸液。 12.储配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应根据对卸车台的装卸软管定期进行校验,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时采纳气压试验,试验压力 2.7MPa。装卸软管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所选用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 4 倍。 13.分公司的泵房操作工须持证上岗,在装卸液过程不得擅离现场。 14.分公司须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2024/01/26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