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篇一:存量房买卖合同将实行网签备案啦】赣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将实行网签备案啦2015年7月1日,凡赣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将实行网签备案啦
办理方式有两种:(1)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类,(2)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类,办理指南如下: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办事指南(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类)一、需提交证件和资料1、交易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过原件后留复印件);3、《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4、房地产权属证书;5、国有、集体企事业转让的应提交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6、涉及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转让的应提交房屋价值证明材料;7、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1、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存量房买卖经纪业务的,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入网申请表、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员上岗证书向市房管局市场监管科申请办理用户入网认证手续,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2、房地产经纪机构查验存量房出卖人身份证明及房地产权属证书
经系统自动核验或查验,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出卖人签订存量房交易委托合同
3、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后,登陆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进行网签,经买卖双方当事人确认合同条款无误后,经纪机构为买卖双方设置查询密码并在线打印,买卖双方当事人、经纪机构签字盖章
4、交易双方和经纪机构持交易双方身份证明、《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提交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合同备案窗口申请办理备案、交易手续
5、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对申请备案的房屋权属状况进行核查,并对符合交易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办理交易手续
三、收费标准交易手续费:1、住房:6元/m2;2、非住房:成交价的1%
四、收费依据:赣州市物价局赣市价费字(2009)18号文件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办事指南(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类)一、需提交证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