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暂行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简称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铁路 运输组织工作,提高铁路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尽量减少恶劣天气对铁路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 501 号) 、《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铁道部关于实施铁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 铁道部铁办 [2005]115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 铁道部令第 29 号)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1.3 工作原则,以客为主,安全第一。加强预案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和安全卡控措施,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旅客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发生恶劣天气启动本预案时,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减少恶劣天气对运输的干扰, 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影响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正常运输秩序时的应急处置工作。2 应急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铁道部、铁路局、站段(车务站段、大客站,下同)成立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铁道部、铁路局设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站段设在站段办公室或调度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组长:铁道部分管副部长副组长:总调度长、运输局局长成员:铁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司、劳卫司、安监司,运输局调度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营运部、装备部、基础部,公安局,宣传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组长:铁路局分管副局长副组长: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成员:铁路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室、运输处、机务处、车辆处、工务处、电务处、客运处、货运处、调度所、公安局、劳动和卫生处、物资处、宣传部等部门领导组成。组长由车务段(站)长担任,成员由机务、工务、电务、车辆、供电、客运、货运、公安等单位组成。2.2 应急机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