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

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_第1页
1/3
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_第2页
2/3
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_第3页
3/3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签署】 今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 38 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外公布。《备忘录》明确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等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将面临 33 项惩戒措施,不仅涉及企业层面的发债、银行授信、政策资金支持等,同时也涉及当事人个人层面的铁路乘坐、不动产购买、旅游、公务员报考等。并要求 2024 年 12 月底前实现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 《备忘录》明确,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以及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在内的六类行为将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第 1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据介绍,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为法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该主体实施者为非法人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该主体实施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 《备忘录》中的惩戒措施共计 33 项,主要包括针对失信行为主体公司和针对失信主体个人两个层面。其中严重失信公司将被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补贴性资金、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不予受理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设立金融机构、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提高财产保险费率等,并成为各部委的重点监管对象。同时,这一失信行为将会成为银行授信、信用类债券核准和注册、股票和可转债发行、外汇额度核准、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基金销售资格等多类审核、核准的重要参考标准。 第 2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严重失信个人将会被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失控人等、限制获得认证证书、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取得表彰奖励等、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责任编辑杨瑞 标签: 第 3 页 共 3 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