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基础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合伙企业运转中,财务的制衡是合伙人(参与公司经营的投资人)共同利益的保证,也是合伙企业得以长期生存的基石
无论作为法人还是合伙人,都要保持财物控制的均衡,使企业稳步发展
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必须使决定和财物相分离,负责人的决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规定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编制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3条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4条日常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账款分离的原则开展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记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5条资金保管:合伙人中一方掌握并保管公司所有资金,具体人员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6条资金使用:1
所有现金的使用均需要授权后财物人与才能执行,财务人员不经非保管财务合伙人授权擅自使用资金视为侵占或挪用公司资产
大于等于3000元小于一万元的现金业务,需要至少两名以上合伙人签字授权后,财务人员才能进行资金操作
大于一万元以上的财务业务,需要所有参与公司经营的合伙人签字授权后,财务人员才能进行资金操作
第7条预算编制:合伙人每个月一起制定预算(怎么花钱,花多少,月底或每月5日之前制定);年底一起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
第8条资金审查:1
财务人员及总经理每月5日之前向合伙人报告上月现金状况及财务明细报表
财务报表必须经所有合伙人(投资经营者)签字认可后生效,否则不得计入公司经营开支,由发生人个人自行承担
年底所有合伙人一起审查年度现金状况及财务报表
第三章资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