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附件1(A1)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适用合作方已有土地增资入股合作开发)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签订:甲方: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在上海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及商业资源,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方公司100%的股权,乙方亦有意与甲方投资开发本项目
3、项目公司是在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注册资金为元,其中乙方中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乙方中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项目公司在拥有约亩的土地(以下简称“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就各方项目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披露的本项目及项目公司概况1
1本项目概况1
1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约亩),位于______市______区,东至______路,南至______路,西至______路,北至______路,土地性质用途为,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约≤%,建筑密度≤%,绿化率≥%,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2项目公司于年月日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第1页共10页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发证日期为),目前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等报建文件1
3本项目土地现状:
2项目公司概况1
1项目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1
2乙方已经缴清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