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例【篇一:商品房买卖八大典型纠纷案例解读】商品房买卖八大典型纠纷案例解读(2012-12-0215:33:38)转载标签:损失保修期商品房质量问题房屋买卖▼杂谈分类:法院判决案例、事例定购协议书签字要谨慎2009年4月,陈燕妮与星星公司签订《房产定购协议书》,约定陈定购一套商品房,并支付定金1万元
协议另载明:陈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已详细阅读和了解星星公司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
同年4月19日,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认为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有许多不公平条款,两次发函要求修改不公平条款
最后双方扯皮起诉到法院
【判决】该协议明确载明:陈已详细阅读和了解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故陈应按定购协议约定的合同基本条件与星星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星星公司有权拒退定金,驳回陈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购房者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应详细了解协议内容,否则一旦签订协议,将承担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天然气改动不算结构改变2008年1月,李飞与南翔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09年3月,李飞接房时发现,合同上写明位于入户厨房位置的天然气管道改到客厅阳台上
他遂以房屋结构变更为由提出退房
但南翔公司不同意
【判决】天然气管道安装有特别的规范和要求,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的意愿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天然气管道的安装位置变化,既不属于规划的变更和设计上的变化,也不属于房屋结构改变
所以,天然气管道的改变并不构成购房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该合同不能解除
故驳回李飞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在设计时,天然气管道位置原则上放在厨房,但如果涉及安全隐患问题,专业安装人员可对安装位置予以调整
购房户看清逾期交房条件2007年5月,林小艺与秋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07年7月20日前交房
逾期交付的,按已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