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黄山市2018 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甲方(出租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承租方)使用,乙方支付租金
合同编号:黄租备号黄山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范本,由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黄山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其它房屋租赁可参照使用
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
房屋属于共有的, 应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双方当事人应至少各持一份合同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份数;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原件需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同住人: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位于区(县)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配备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情况:
(三)房屋户型:
(四)所在楼层:共层,地下层,所在层
(五)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权属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