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公司经营风险法律保障体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总经理工作部履行以下职责:1、参与合同谈判
2、办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等事宜
3、负责公司经办部门移交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条计划经营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机电设备、供电工程、送出工程及通讯工程项目(含设计、监理)的合同管理
第五条计划合同部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合同签订的归口管理,实施除机电设备、供电工程、送出工程及通讯工程项目(含设计、监理)以外所有基建项目的合同管理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协助开展公司机电设备、供电工程、送出工程及通讯工程(含生产、基建)的合同签订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负责除机电设备,供电工程、送出工程及通讯工程以外基建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工程技术和设计工作管理
第八条财务部参与公司的合同签订,负责审核拟签约方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以及工程结算、工程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担保、保险等合同条款
第九条政工部负责公司合同签订的监察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合同的分类1、建筑安装工程合同2、机电设备制造及安装合同3、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合同4、物资采购合同5、勘察设计合同6、工程监测、科研、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合同7、监理合同8、征地移民合同9、其他合同第十一条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通过招标程序签订合同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为:合同主体资格评审→合同谈判与合同文本起草→各有关部门审核会签→报请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合同签署→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