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计划生育整治大行动通知各办事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全面完成度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结合实际,针对当前我乡计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开展计划生育冬季整治大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清底数(时间:11 月 1 日至 6 日) 各村召开村两委及协会理事以上会议,做好宣传,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各办事处继续抓好三查扫尾工作,特别是重点对象的管理,针对第二次三查遗留对象进行重新排查,摸清情况,清楚去向,了解孕情,做好实时动态管理,严防计划外的出生
对所有应征未征、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于 11 月 7 日前统一上交计生办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全力以赴(时间:11 月 7 日至 12 月 20 日) 各办事处针对摸底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及时上报活动的进度
如遇到突发事件难以处理或人手不足时,由乡计生办统筹安排,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四项节育措施任务的完成
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重新作出调整,有关规定如下: (一)年以前(包括年)违法生育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在 12 月 30 日前来处理并落实结扎措施的按低档征收;不结扎的但落实长效措施的按中档征收
假如在此期限内未上缴社会抚养费的,落实结扎按中档征收;落实长效措施按高档征收
(二)当年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在 12 月 30 日前来处理并落实结扎措施的按中档征收;落实长效措施的按高档征收
假如在此期限内未来处理的,一律按高档征收
针对二胎安排对象需征收违约金的情况如下: (一)二胎安排对象未批先孕的,怀孕前三个月内收取违约金 2000 元;三个月以上不予办理
(二)二胎安排对象未参加年第一次及以前三查的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1200 元;未参加年第二次及以后三查的按实际未参加期数按 1200 元一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