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甲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山东信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商业条款1.总则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东信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1600KVA污水处理环保部配电室综合节电)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2
1项目名称:1600KVA污水处理环保部配电室综合节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内容:乙方投资安装综合节电设备(1600KVA一台)与甲方按比例分成此项目所带来的节能效益
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3
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60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项目安装完毕后24小时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
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附件B项目验收证明文件(文件中明确注明节电率)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4
1项目的月节能效益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4
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综合节电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安装前安装到位,并依据此表数据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的节电率:设备平均节电率(%)﹦(节电前电表度数—节电后电表度数)÷节电前电表度数其中:节电前电表度数为节电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