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甲方(用能单位)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乙方(节能服务公司)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2第一部分商业条款1.总则(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P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2
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内容:
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3
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准备工作,甲方目前的能耗评估、能耗基准线的确定,节能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60个月(五年)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
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4
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4
4双方效益的分成3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4
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
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
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