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讲稿: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的路径与引导(下) 干部学习讲稿: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的路径与引导(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三、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有了信息以后,我们就要采取实体的共同参与了,一个重要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途径叫做,公众参与环境下评价,我们国家在 2002 年制定,环境下评价当中在第五条当中原则的规定了公众参与环评的这样的内容
在十一条当中规定了公众参与到规划环评当中的一些基本的规则,21 条规定了,公众参与到建设环评的基本规则比方说建设项目当中要求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等的方式来征求公众的意见
我们这次 2014 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的信息原则上要公开环评报告文件的完整信息,除非涉及到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我们以往在公开过程当中,发展处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专家参与为主,第二个阶段是公众真正地参与
参与的途径主要有信息发布会、公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为了具体规范这个内容,原国家环保总局在 2006 年制定了一个《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个办法细化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一共分成五章四十条,其中第三条就专门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一共分三节,具体规定了各种形式
这是曾经的社会关注热点非常高的一个厦门 px 事件的一个信息公开的公众参与的问题
我们会发现,当时政府因为没有做足够的信息披露,后来迫于公众的压力,又重新来组织公众座谈会,比方说里面很有意思的一个细节,好多人报名参加,但是我们座位空间和时间有限,那就大家报名了以后把身份证号码提供,让小朋友去抓乒乓球,抓出来这个号码以后,对号入座,让大家来参加听众会
这是讲的第二种方式,第三种方式是公众参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这个是在 2003 年的时候,我们国家通过了一部对于依法行政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