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 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收法律关系 重点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 (1)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提示】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征纳双方 权利和义务 内容 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职权(6 项) 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 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义务 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与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等。 义务 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二、税款征收管理体制 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税款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及海关,其各自征收范围的划分注意选择题 (一)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① 增值税;②消费税;③车辆购置税;④中央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① 营业税;②个人所得税;③第五章的小税种等。 (三)海关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① 进出口关税;②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③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第二节税务管理 一、税务管理概述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税务登记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提示】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