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94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一、依據:(一)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三)94.08.26北市教特字第09436298500號函,「臺北市94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生鑑定安置工作流程」函辦理。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三、指導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四、承辦單位: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臺北市松山區民生國民小學五、協辦單位:北投區召集學校關渡國小第一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士林區召集學校社子國小第二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松山信義區召集學校健康國小第三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總召學校民生國小大同中山區召集學校大同國小第四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萬華中正區召集學校萬大國小第五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文山大安區召集學校景美國小第六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南港內湖區召集學校麗山國小第七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六、申請資格:(一)資格:本市國小在校學生。(二)條件:以學習、生活適應嚴重困難的疑似身心障礙學生。七、申請時間:94年12月23日(五)至95年1月13日(五)。八、申請地點:臺北市各國民小學輔導室。九、申請方式:家長申請或委託報名、級任轉介。1十、申請資料:(一)級任教師轉介資料或各醫院檢查診斷證明。(二)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表-100R十一、鑑定安置工作流程:階段完成時間工作內容負責單位-人員備註1.準備及宣導階段94.09.01|94.12.22鑑定工作協調與鑑定流程的注意事項說明、測驗工具訓練及研習。1.教育局2.臺北市立教育大學3.西區特教資源中心4.總召學校(民生國小)5.分區召集學校1.教育局委託特殊教育學系、西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測驗工具訓練及研習。2.公文由教育局轉知鑑輔委員2.轉介階段94.12.23|95.01.131.特殊需求學生服務內容宣導。2.家長或教師觀察轉介。3.視需要轉介醫療評估1.教育局2.各校特教組1.教育局轉請各單位發布消息,提供有關訊息給家長。2.各校特教組辦理宣導轉介說明會。3.醫療院所協助相關宣導。4.公文由教育局轉知鑑輔委員3.評量階段95.01.13~95.03.24各校實施各項評量。1.特教組長2.資源班教師依障礙類型及需求實施各項評量。4.資料彙整階段95.04.03|95.05.121.學障、情障類組:於四月份每星期二、三進行分區個案研討。資源教師將各項資料整理完成鑑定一覽表。送分區進階種子教師協助初步判讀後,送分區召集學校再轉交總召學校(民生國小)。上網登錄彙整表。1.資源班教師(初階教師)2.進階種子教師※3月1日前將語障類、自閉症類需進一步實施自閉症兒童發展測驗之學生名單,告知西區特教資源中心。(上網填寫)1.學情障組:(1)3月31日前,各校完成鑑定資料的初步彙整工作。(2)4月28日前,送進階種子教師協助初判。22.自閉症、智障類、語障類組:將各項原始資料整理後送分區召集學校再轉交總召學校(民生國小)。上網登錄彙整表。(3)5月3日前,各校上網登錄彙整表。(5月3日系統關閉)(4)5月5日前,各校資料送分區召集學校。(5)5月12日前,分區資料由分區召集學校彙整後送總召學校(民生國小)。2.自閉症、智障、語障等類組:(1)5月5日前各校上網登錄彙整表後將資料送分區召集學校。(2)5月12日前,分區資料由分區召集學校彙整後送總召學校(民生國小)。5.鑑定階段95.05.22|95.06.101.召開『鑑定安置』會議。2.鑑定安置小組決定鑑定安置結果。1.各類鑑定安置小組2.教育局3.臺北市立教育大學4.分區召集學校6.鑑定結果報局95.06.12|95.06.191.鑑定安置結果列冊報局。2.西區特教資源中心上網核鑑定文號。1.教育局2.西區特教資源中心3.總召學校(民生國小)1.總召學校(民生國小)於鑑定當天起二日內彙整鑑定結果報局。2.西區特教資源中心上特教通報網簽核鑑定文號。7.輔導入班95.06.20|學校召開安置會議,取得家長同意書後,輔導入班。1.各校特推會2.特教組3.資源班教師各校十二、鑑定工具3(一)教育評量工具:1.嚴重情緒障礙組:(1)問題行為篩選量表或性格及行為量表。(2)魏氏兒童智力測驗。(3)情緒障礙量表。(4)學生適應調查表。(5)其他(視個案狀況選擇評量工具,例如:學生行為量表)。2.學習障礙組:(1)國民中小學學習行為特徵檢核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