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94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一、依據:(一)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26北市教特字第09436298500號函,「臺北市94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生鑑定安置工作流程」函辦理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三、指導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四、承辦單位: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臺北市松山區民生國民小學五、協辦單位:北投區召集學校關渡國小第一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士林區召集學校社子國小第二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松山信義區召集學校健康國小第三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總召學校民生國小大同中山區召集學校大同國小第四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萬華中正區召集學校萬大國小第五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文山大安區召集學校景美國小第六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南港內湖區召集學校麗山國小第七分區各校資源教師代表六、申請資格:(一)資格:本市國小在校學生
(二)條件:以學習、生活適應嚴重困難的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七、申請時間:94年12月23日(五)至95年1月13日(五)
八、申請地點:臺北市各國民小學輔導室
九、申請方式:家長申請或委託報名、級任轉介
1十、申請資料:(一)級任教師轉介資料或各醫院檢查診斷證明
(二)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表-100R十一、鑑定安置工作流程:階段完成時間工作內容負責單位-人員備註1
準備及宣導階段94
22鑑定工作協調與鑑定流程的注意事項說明、測驗工具訓練及研習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3
西區特教資源中心4
總召學校(民生國小)5
分區召集學校1
教育局委託特殊教育學系、西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測驗工具訓練及研習
公文由教育局轉知鑑輔委員2
轉介階段94
特殊需求學生服務內容宣導
家長或教師觀察轉介
視需要轉介醫療評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