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省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LF-20XX-0301)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省汽车修理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301) 辽宁省交通厅 制定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发布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交通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依法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于汽车修理业务
整车维修、总成维修、二级维护应该签订合同;提倡其它修理作业签订合同,托修方提出签订合同的,应该签订
三、签订合同时,托修方应该查看承修方的营业执照、机动车修理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
四、汽车修理系汽车维修和汽车维护的泛称
汽车维修分为整车维修(俗称“大修”)、总成维修、小修和专项维修;汽车维护(俗称“汽车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修复配件是指非原车修复的配件
五、托修方要求转变汽车车身色彩,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记下手续,并向承修方出示相关手续的证实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对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带“□”的选项,凡承、托修双方商定同意的,在“□”内打“√”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使用
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矩、规则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