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进入设备作业的平安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运河、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需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进入设备作业票由车间平安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车间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条 进入设备作业必需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第五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办理程序。 1.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 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平安措施、布置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布置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平安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票》存根上,同时签字。 3.车间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 4.进入设备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平安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的作业时,应将平安措施报厂领导审批厂平安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认识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状况及作业人员,有推断和处理异样状况的实力,懂急救学问。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平安措施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发觉落实不好或平安措施不完美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觉异样,应准时制止作业,并立即实行抢救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第七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庇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平安措施没落实,有权否决作业。 第八条 作业票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 3 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第九条 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