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平安,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平安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平安隐患。 3.2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觉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 平安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记下,根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根据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内容 4.1 事故隐患分为普通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普通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立即整改排解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该所有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4.2 对于普通性事故隐患,平安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解。 4.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平安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临时局部、所有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打算,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 事故隐患的范围 4.4.1 危及平安生产的担心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 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损害。 4.4.4 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4.4.5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4.6 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4.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4.4.8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4.9 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