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司考复习合同法名师讲义PostBy:2018-4-79:48:00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合同法名师讲义一、合同格式条款1、采用格式条款的缔约者,提供方对于其中的免除责任和限制责任的条款要尽到两个义务: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
2、无效的格式条款3、格式条款的解释二、要约的撤销1、对已经生效但未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2、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3、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作了履行合同准备工作的三、缔约过失责任(一)构成要件1、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2、主观有过错3、对方受有损失4、主观过错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二)类型1、恶意磋商2、订约欺诈3、违反保密义务4、因一方过失导致合同无效5、因一方过失致使合同被撤销6、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过程中,而且是一方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险合同义务,违反险合同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作为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害是指缔约人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害,既包括为订立合同而指出的必要费用,也包括因此而丧失的商机
1/6四、附延缓条件合同的效力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把某种将来在客观上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指明为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合同效力发生的原因
所附的条件,最终目的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使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效力
构成条件件的事实要件1、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应是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3、应是合法的事实4、应是当事人约定的而非法定的事实五、效力有瑕疵的合同(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撤销合同之种类(1)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2)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