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条件A 股主板创业板 IPO 办法中小板科创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 年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 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 30%。(1)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年营(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最近二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