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一、筹备阶段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市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福利)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5、通过大会程序;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介绍领导和来宾;4、宣布大会议程;5、致开幕词;6、领导、来宾致词;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12、通过大会决议;13、评议干部;14、致闭幕词;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届次教代会提案表单位:提案编号:1提案人单位附议人案由提案内容提案人建议措施提案组审查意见提交部门有关部门对提案的答复和处理意见:(答复或处理后请于月日前送回工会)负责人:年月日提案人对有关部门的答复和处理后的意见:(请提案人阅过签字后于月日前送回工会)提案人签字:年月日最后处理意见归纳:经办人:年月日说明:1、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以上正式代表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