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是指负担一个城市、一个区域或业等单位的室外消防给水任务的一系列工程设施。一、概述(一)设置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但对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体积不超过 3000m3 的戊类厂房工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 500 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不大,一般消防队第一出动力量就能控制和扑灭火灾,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有困难时,为了节约投资,可不设消防给水,其火场的消防用水问题由当地消防队解决。(二)组成消防给水系统是室外给水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有给水系统的城镇,大多数都是消防与生活、生产用水系统合并,只有在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时,才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合并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其组成包括取水、净水、贮水和输配水四部分工程设施。一般情况下,以地面水作为水源的给水系统比以地下水作为水源的给水系统复杂。独立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直接从水源取水,供给消防用水。(三)类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消防水压要求分为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按用途分为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按管网布置形式分为环状管网给水系统和枝状管网给水系统。1、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维持足够高的压力,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从消火栓直接接出水带、水枪就能灭火。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内的压力,应保证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 10m。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不高,在泵站(房)内设置高压消防水泵,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启动消防水泵,临时加压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压力要求。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有可能利用地势设置高位水池时,或设置集中高压水压房,可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一般情况下,多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压力较低,火场上灭火时水枪所需要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形成。采用这种给水系统时,其管网内的压力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水压不小于9.8X104Pa(从地面算起)。4、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