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起重机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50416)需方: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供方:株洲潇湘旭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约地点:中国•重庆签约时间:2015 年 4 月 16 日2起重机购销合同需方: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订地:重庆供方:株洲潇湘旭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150416 一、签约时间:2015 年 4 月 16 日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工作级别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期1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X5t-9m-H7m 地操+遥控A5台2215900034980002015 年6 月 15 日2合计大写:叁佰肆拾玖万捌仟兀整¥:3498000
00 元二、质量服务、保修期限:保修期壹年
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工厂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标准 A 、 CB/T3811-1983 设计规范; B 、 GB/6067-1985 安全规程 ; C 、 JB/T2603-9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由重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发证为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付 : 30%, 货到起重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取得重庆技术监督局颁 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付: 65%, 其余 5% 质保一年期满时一次付清(以合同签约日期 为准)
供方出具 17%普通增值税发票
七、其它费用:包装费、下车费、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办证费,及一切其他费用由供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且相互约定如下:8
1 供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 , 贝 V 自逾期之日起 , 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支付 违约金;若逾期 10 日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 赔偿金
2 供方在起重机交付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