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查评”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总结“禁治查评”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总结教育是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
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阳城的重要之举
近年来,我们坚持“规范行为、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纠建并举”的方针,采取“禁、治、查、评”的纠风措施,有效促进了教育行风的根本好转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发“禁令”,规范办学行为为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从源头治理教育不正之风,教育局发出了15条“禁令”:1、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一律不得增加早、晚自习
2、严禁学校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延长在校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和在校内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
确因特殊原因完不成教学任务需要学校集体补课的,须书面报请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严禁收费和提前上新课
3、严禁在职教师以家长要求为借口,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星期天、课后在校或租用其它场所组织大规模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接受公办学校教师到校进行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等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工作便利,组织、动员、诱导、暗示所任教班级内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民办补课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介绍、提供生源
6、严禁在职教师做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或组织本校本班学生有偿补课7、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力量及个人乱办班、乱补课提供场所,介绍、提供师资
8、严禁乱订教材、滥订教辅用书,教材教辅一律在省定教材目录范围内征订
义务阶段教材免费,配套教辅不得超出省物价局规定的“一费制”价格限制
市地方教材由市财政负担,第1页共5页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9、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强制推销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从中获利
10、严禁学校或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