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工作方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心理健康,提高我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的能力。(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突发公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房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房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人员的心理危机应急干预行动。(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社会参与。二、干预分级及处置(一)专业分级处置根据人们遭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可将受灾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五级进行干预,干预重点应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五级人群。1、第一级人群: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受害者,如死难者家属、伤员、幸存者。干预原则:隔离、保护、心理支持、个体辅导、及时反馈信息。2、第二级人群:现场的目击者(包括救援者),如目击灾难发生的灾民、现场指挥、救护人员(消防、武警官兵,医疗救护人员,其他救护人员)。干预原则:合理调配、劳逸结合、保护、心理支持、集体心理干预、定时反馈信息。3、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员,如幸存者和目击者的亲人等。干预原则:合理安置、保护、心理支持、团体辅导、信息反馈。4、第四级人群:后方救援人员、灾难发生后在灾区开展服务的人员或志愿者。指突发公共事件区域的其他人员,如:居民、记者等。干预原则:统一管理、心理支持、团体辅导、科学宣教、信息反馈。5、第五级人群:指通过媒体间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干预原则:正确导向、科学宣教、心理支持、信息反馈。(二)分级响应及干预以《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将心理危机应急干预对应分为四级,对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四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级响应及干预。1、I 级响应及干预(特别重大事件)接到符合 I 级响应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镇政府立即启动 I 级干预,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