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干部”评选实施方案“清风干部”评选实施方案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经林业局党委研究,在认真总结学习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沙尔温都尔林场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习近平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正面宣传引导全旗广大党员干部以身边优秀典型为标杆,激发全旗党员干部夙夜在公、勤勉尽责、清正廉洁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营造“清风起,气象新”的清廉干事氛围
二、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
(二)层层负责、严格审核原则
(三)年度评选、动态管理原则
三、评选范围林场领导班子及各护林站、防火检查站站长
四、评选标准“清风干部”必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在本年度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被追究党纪政务和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申报(取消申报资格):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2
20XX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3
20XX年度以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截止20XX年12月31日影响期未过的;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检法
卫计、林业、国土等第1页共3页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
20XX年度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受到旗委、旗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6
曾因经济问题违纪违法的
五、申报指标在年度评选“清风干部”的同时,根据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标杆“清风干部”,名额为4名
六、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月日-月日)沙尔温都尔林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评定方案,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