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汇报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精神,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抓手,注重源头管控和部门协作联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惩处力度,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县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明确工作任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运转正常,作用发挥明显,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
今年以来,未发生劳动关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同时,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海原县欠薪预警和处置工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海原县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劳动关系三方持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做到步调一致,联合开展工作督导,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协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海原县根治农民工欠薪协作机制》,并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设立检察院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站,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根治欠薪工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2021 年以来,我县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半年,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 2 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欠薪案件化解及迎接考核档案资料准备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
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了我县相关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化解、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区市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