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 X 精神,认真落实省委 X 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按照《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X 办发〔X〕85 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 X 年,力争全市返乡下乡创业人数达到 2 万人,带动就业 5 万人,全面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
发放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 1 亿元以上,切实帮助返乡下乡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组织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 X 人/次以上,帮助返乡下乡创业者解决创业经验、能力不足等问题
创建省级示范创业园区(孵化基地)3 个、市级示范创业园区(孵化基地)8 个,鼓励县(区)建立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优质创业孵化平台
树立 200 名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全力抓好返乡下乡创业工作(一)认真贯彻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X 办发〔X〕85 号)中的各项措施,突出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引导创业主体,强化基本要素保障,改进金融信贷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精准创业服务,强化创业人才支撑,营造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社会氛围,从创业立项到创业成功全链条式扶持返乡下乡创业者,确保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全面落实市级促进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 X 市委办公室 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