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问题行为及其干预问题行为自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威克曼提出此概念以来,受到了国内外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中学生的问题行为检出率呈上升趋势,不容乐观。周详等调查表明中学生问题行为检出率为 14.39%;周路平的研究表明在各分量表上存在有较严重问题行为的学生比例均在 13.7%以上;翟静等调查的初一学生问题行为检出率为 14.7%;咼瞻等对家长或监护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初中生问题行为总检出率为 14.3%;任传波等调查发现 12~16 岁中学生问题行为检出率为 17.1%;张朝调查表明中国淄博中学生问题行为的检出率为 19.1%因此,为了对中学生的问题行为形成正确的认识,并进一步有效地应对和预防中学生的问题行为,本文从中学生问题行为的表现、原因以及干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中学生问题行为的界定最早对问题行为进行定义,他认为:“行为,从社会意义来看,是社会评价和社会规范的结果;而问题行为则表示在个体行为与社会对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之间发生了冲突”。20 世纪 80年代后,我国学者也开始了对儿童问题行为的本土化研究,并对这个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和具体化。曾欣然(1998)认为“儿童问题行为是指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常见的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学习效果、品德发展,给学校、家庭、社会常规施教带来困难,妨碍实现教育目标的行为”。池丽萍、王耘(2002)对问题行为做了如下定义:“问题行为是指违反社会公认的正常儿童青少年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以及在情绪或社会适应方面不成熟的行为”。吕勤等(2003)认为儿童的问题行为是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主要表现在攻击反抗、违纪越轨、焦虑抑郁、孤僻退缩以及各种身体不适等方面。纵观国内外学者对问题行为的界定,虽然是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出发,众说风云,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但每种定义下的问题行为基本上都包含了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行为表现,在频率和强度上或高或低地偏离同龄儿童的表现;(2)行为效果,不利于自己的身心发展或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3)行为发展,不符合社会规范和教育的期望,不为人们所接受。因此,对于中学生问题行为的界定,应该认识到(1)问题行为多出现于儿童和青少年中,是个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因此中学生的问题行为有其年龄发展阶段的特性;(2)尽管中学生的问题行为检出率日趋上升,但是问题行为不能等同于神经、生理方面的病态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犯罪行为,需要通过学校、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