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1、学生会要团结带领全体同学,使他们努力做到;关心政治、提高觉误,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热爱劳动、爱护公物,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法纪,服从分配,积极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树新风活动
2、学生会要经常教育同学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学生会干部必须办事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情,坚持互帮互助原则,敢于斗争,作风民主,联系学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4、学生会干部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差额选举法选举产生
他们必须是做到“四个坚持”,作风好,有能力,热情为学生服务,成绩优良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1、学生会设主席 1 名,副主席 2 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娱部、生活部、社团部,各设部长 1 名,委员数名
2、学生会委员任期为一年(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于部分学生会干部因毕业或转学等原因,缺额学生会干部应由学生会通过民主选举途径进行递补),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改选
第三章 各部职责1、主席(要求:团结、求实、创新)(1)制定任期工作计划,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2)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3)贯彻传达校党委、团委指示;(4)检查督促各部工作的实施;(5)组织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2、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工作职责
另分管学生会一些部门的工作
3、学习部(1)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教务及学生会会议精神;(2)通过各班学习委员,经常收集,并向教学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使之改进学习方法,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学习汇报会;(4)协助教学部门开展其它各项工作(如作业展览等)和设兴趣小组;(5)协助管理学习纪律,开展学习纪律检查评比;4、宣传部(1)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会议精神,充分运用学校各种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