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规范 XX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规范 为规范行政复议文书的撰写、制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结合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行政复议文书一般分为决定书类、通知书类、函件类三大类
决定书类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通知书类包括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补充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调查通知书、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告知书、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函件类包括转送处理规范性文件函等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类的撰写制作规范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撰写制作规范 1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结构 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总体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即决定书的开始部分,包括决定书的名称、决定书的发文字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即决定书的正文部分,包括案件的程序陈述、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被申请人答复的内容、复议机关查明的案件事实、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的理由、决定的内容等
第三部分,即决定书的尾部,包括决定书的效力及当事人诉权的告知、决定书的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的名称及复议机关 1 的盖章等
以下分别对各部分的撰写制作规范加以说明
行政复议决定书第一部分撰写规范 (1)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标题为
XX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年份用阿拉伯数字全称标识;并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并不编虚位(即 1 不编为 001),不加“第”字,如德政复决"2009"1 号
(3)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