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请示和可行性报告 XX 县区卫生局 关于青岛兰信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市劳保事业处设立一所非营利性 专科医疗机构的请示 市政府: 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合理调整资源配置,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 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 号)关于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精神,青岛兰信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拟租赁原劳保事业处(市珠海中路 72 号)设立一所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 当否,请批示。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在 XX 县区设立一所 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合理调整资源配置,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卫生服务需求,拟在我市设立一所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其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国家政策背景 1.2012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 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明确要求各地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 2.2012 年 4 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进一步明确了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的要求,要求各地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二、我市基本现状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 号)的要求,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应达到 4 张/每千常住人口,XX 县区现有常住人口 86.7 万,根据上述标准,共需床位约 3500 张,而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床位共有约 2600 张,有近 900 张床位缺口,根据国家卫生部医改要求,公立医院规模需要严格控制,不宜盲目扩张,缺口部分应首先支持社会资本来举办,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三、拟设机构概况 1.拟设地点:XX 县区珠海中路 72 号(原劳保事业处)2.机构特色:突出眼科专科...